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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旅遊卡趴趴照 活動內容 獎項說明 參賽列表 我要參加 轉寄好友 青年旅遊卡趴趴照
活動內
一、活動期間:
2009年10月20日至12月14日止
二、參加對象:
15-30歲國內外持有青輔會青年旅遊卡之會員
註:
1. 15-30歲指1979年1月1日到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
2. 尚未申請者可憑證件在全國86個地點免費申辦
三、活動方式:

1. 青年朋友至全國任一青年旅遊卡優惠地點,使用青年旅遊卡,並與優惠點(如店家外觀、商品、服務…形式不拘)合照,再將照片上傳到活動網站,並填寫完整相關資料,就有機會抽中Fujifilm Instax mini 25拍立得相機及其他精美獎品。
2. 上傳照片每人以10張為限,且每張照片拍攝之優惠點不得重複。
3. 活動期間,雙週抽,雙週送,共抽四次。未抽中者資格可延續至下次抽獎,直到活動結束,越早參加中獎機會越高。
4. 「每次」抽獎每人限得一獎項,如有重複得獎者,將以最高價值獎項計。 抽獎每人限得一獎項,如有重複得獎者,將以最高價值獎項計。
5. 照片內必須同時有「景點」和「青年或青年旅遊卡」,只上傳風景照等同放棄得獎的權利喔!

四、抽獎日期:
第一次抽獎2009/11/03(二)
第二次抽獎2009/11/17(二)
第三次抽獎2009/12/01(二)
第四次抽獎2009/12/15(二)

五、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應在網路上填寫正確資料以作為領獎依據。
2.
上傳照片若不符合活動目的,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
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品價格依活動獎項所列市價計算)。
4.
得獎者將以email通知,一週內需傳真或郵寄身份證明文件以確認身份,未在期限內回傳者視同放棄得獎。所有獎品將在抽獎後2週內統一掛號寄出。

5.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版權及擔保作品之影像或文字無爭議。參賽作品若有智慧產權等爭議與主辦單位、協辦單位無涉。
6.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賽作品的完整運用權。
7.
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
8.
參賽者自動視為接受所有參賽規定及條款,違反者視同棄權
9.
所有獎項及規定條款,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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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青年旅遊卡
好康優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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