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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在意義上為ㄧ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許可 部份國家人民來台短期旅遊可免簽證,詳細資料請查詢外國人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較長時間之停留則一定要有簽證。落地簽無法加簽!
外籍人士在台灣之外申請兩個月的簽證乃稀鬆平常(特殊情況可延長期限),並可基於工作或求學目的再加簽。計劃尚不明確的人,我們建議申請多次簽證,意即離開台灣又再度回台後可再停留兩個月,如此重複迄至期滿為止(通常為一年)。
2005年起,新簽證容許持有人可同時工作與求學一年。上述兩項都有其限制。此一構想係為迎合有意學習中文、但卻無法抵抗藉由英語教學來賺取少許外快的人之需求。一年期滿即無法更新,僅得重新申請工作或求學簽證。
學生簽證更新容易,只要有正派經營之學校提供證明即可。學生可在學校就讀並在假期時旅遊。以往有些人曾嘗試利用此一途徑取得工作許可,但數年後卻在官員以中文與其交談時露出馬腳。不過提供了其他選擇之後,此一問題已經不復存在。
在台工作乃是個有趣的經驗,但必須要符合特定最低資格限制(通常是大學畢業)。有些公司在延攬海外人才時會替其申請工作許可。多數外籍人士反而會選擇先取得旅遊簽證,待抵台後找到適當工作再轉換成一年的簽證。網路或海外代辦處所作的交易通常不可靠。
待在相同公司一年後要再加簽,比起初次申請所必須經歷的健康檢查、勞工局、移民局及警察局都來得容易。轉換公司則不然。以前只要所有書面資料齊備就可換公司;現在即便是在同一家公司但以不同的名稱申請工作許可更新,也必須要先離台。最好多詢問相關承辦人幾次以釐清規定。
外籍人士欲來台實習所需簽證,請看外交部領事局的外籍人士來台實習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3-5樓。 電話:(02)23432888 (八線) 傳真:(02)23432968 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 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 至 下午:17:00 (中午不休息)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