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推動台日青少年交流活動,落實「台日特別夥伴關係」,經外交部積極與日方協調後,台日雙方開放「台日打工度假簽證制度」。自98年6月1日起正式 實施。台日打工度假簽證制度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30歲以下的國民,申請最長效期可在日本停留一年,期間可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每年名額為台日 雙方各2000人。 台日打工度假簽證制度提供我國青少年深入瞭解其他國家、地區文化或生活方式的機會,讓我國青少年可在特定期間內前往國外旅遊度假,並允許附帶從事打工活動 來補貼旅遊生活費。台日間各項交流密切頻繁,國民感情友好親切,我國政府期盼透過本項制度的實施,能促進台日雙方青少年的互動及相互理解,更進一步提升台 日實質友好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