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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
 

鼓勵青年以單車行遍台灣、認識鄉土,帶動青年壯遊台灣風潮,並運用青年力量帶動,營造台灣成為世界單車旅行島。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三、參加對象:
  年滿15-30歲(即民國69年1月1日至民國84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青年,皆可參加。
四、徵件時間:
  民國99年4月26日至99年8月31日止
五、參加方式:
(一)本活動分為「徵文組」及「圖文組」2組,可跨組參加。
  1. 徵文組:單車感動故事1000-1200字(不需附加照片)。
2. 圖文組:單車感動照片(或圖片)1張及文字140字。(畫素須在300萬畫素以上,即傳統相片為5”x7”以上,但檔案不得大於3Mb。)
(二) 請上第二屆青年單車壯遊台灣活動網頁(http://www.youthtravel.tw/bike/),至「書寫我的感動故事專區」選擇參加組別,上傳參賽資料,即完成投稿。
(三) 徵文組請先下載「書寫我的感動故事-申請書」,撰寫作品後上傳投稿。
(四) 圖文組請直接於網頁上傳參賽照片,並填寫圖說文字,不需另外下載申請書。
(五) 於99年7月31日前完成投稿者,另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壯遊台灣運動T-shirt+運動頭巾」一組,共有50個名額。(每件作品皆有一次抽獎機會,惟得獎人不得重複。)
六、評選及獎勵:
 
1.評選小組: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2.評選標準:
  (1)徵文組:主題切合性(20%)、文章結構與技巧(40%)、文字情感表達力(40%)。
(2)圖文組:攝影技巧(40%)、文字表達力(30%)、構圖與美感(30%)。
3.獎勵:
  (1)徵文組:選出優勝作品20件,各獲得獎金6千元。
(2)圖文組:圖文組:選出優勝作品30件,各獲得獎金2千元。
4.名單公布:預定於民國99年10月20日前公布。
5.以上入選名單除於青輔會網站、青年旅遊網站及第二屆青年單車壯遊台灣活動網頁公布外,並以電話、電子郵件及公函通知。
七、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1. 每人參賽作品件數不限,惟各組中得獎人不得重複。
  2. 攝影作品中需有單車。
  3. 參賽作品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需為原創作品,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或作品內容非個人親身體驗,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若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4. 攝影作品需為一次拍攝完成,不得人工加色、改色或裁減、接拍等以影像軟體加以修改與合成。
  5. 參賽者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6. 得獎者需提供原始檔予本會,且應就其投稿圖片、文字、肖像權,無償授權本會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7. 得獎者有義務配合本會後續宣傳活動,由本會補助交通、食宿等費用,但不另支付演講及出席費用。
  8. 得獎獎品或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後始得領獎。
  9.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內容之權利。
十、聯絡人:
 

委辦執行單位:集思創意設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人:青年單車壯遊台灣活動小組 李亮儀
電話:02-27519900分機115
電子信箱:alisonlee@arteck.com.tw
主辦單位連絡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四處 郭玲妙 專員
電話:02-23976877
電子信箱: bike@nyc.gov.tw